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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IPC残疾人田径公开赛赛事说明

2016-4-18 8:22:13  浏览次数:3423  来源: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1、项目简介

》田径运动项目源于各类残疾的康复活动,二战以后逐渐发展成为残奥会的田径项目。

》田径项目经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演变,逐渐纳入了各残疾类别,为了使每个残疾类别的运动员参赛时处在一个相对平等的环境中,就要按类别分级进行比赛。

例如,视力残疾分为B1、B2 和B3 三个级别(B 为盲人的英文单词Blind 的首字母)。不同级别还会有相应的特殊规则,因此,田径成为所有残奥会项目中残疾类别、级别、小项最多,并且组织工作最为复杂的一个大项。雅典残奥会的田径比赛设有205 个小项,2008 年北京残奥会的田径比赛经过“瘦身”、合并也将要设立160 多个小项。


2、分级特点

参加残奥会田径项目的残疾人运动员共分五类,分别是:1—盲人,2—智障者,3—脑瘫者,4—截肢者,5—脊髓损伤者。(注:本届残奥会不设智障者项目。)以上五类参赛的残疾人运动员必须要有国际分级师签字的分级卡,除了已经被国际残奥委会(IPC)国际分级组织认可、持有正式国际分级卡批准免分级的运动员外,其他运动员都要在赛前进行分级或复查分级。

  1、盲人运动员经过分级后,根据检查残余视力的程度、光感、视野、眼底等,将全盲运动员定为B1 级,再根据残余视力的程度分为B2 级和B3 级,B3 级的运动员应包括刚刚达到最低参赛标准的运动员。因此,参加投掷比赛的运动员分别按类别和级别分为F11 级、F12 级、F13 级,参加径赛和跳跃比赛的运动员分别按类别和级别分为T11 级、T12 级、T13 级。

  2、智障运动员只要智商低于70,均分在同一个级别里比赛(特奥运动同样是智障人运动,它要将智障运动员按能力强弱再分成组比赛;残奥会对此类残疾不再设级)。因此,凡参加田赛者均为F20 级,参加径赛者均为T20 级。

  3、脑瘫运动员由于脑部损伤(非智障者)使四肢和躯干功能受阻,脑部支配功能差,下肢障碍严重者,按照受损的严重程度分为1—4 级,这部分运动员要依靠坐轮椅参赛,如参加投掷比赛的分为F31 级至F34 级;参加径赛的分为T31 级至T34 级(实际上只有T33、T34 级的运动员才有能力合并到轮椅竞速赛的T51—T54 级中去比赛。);能站立参赛的脑瘫患者则根据四肢受阻的严重程度分为5—8 级,参加投掷比赛的为F35 级至F38 级;参加径赛和跳跃比赛的为T35 级至T38 级。

  4、截肢运动员根据上、下肢残疾的程度分为:(1)1—4 级为下肢截肢运动员。参加投掷比赛的运动员分为F41 级至F44 级;参加径赛和跳跃比赛的运动员分为T41 级至T44 级。(2)5—6 级为上肢截肢运动员。T45 级、T46 级分别为参加径赛和跳跃比赛双上肢残和单上肢残的运动员。F46 级为参加投掷比赛单上肢残的运动员。(3)F40 级是为软骨发育不全、身高不超过1.30 米的侏儒运动员参加投掷比赛设立的。

  5、脊髓损伤运动员根据其截瘫影响到四肢及躯干功能的障碍程度分级,按照从重到轻的顺序,参加投掷的运动员分为F51—57 级,参加轮椅竞速赛的运动员分为T51—54 级。因此归纳田径项目分级的特点是:

(1)用“F”和“T”区分参加投掷比赛与径赛、跳跃比赛的运动员。

(2)用十位数上的数字1_、2_、3_、4_、5_ 来区分5 种残疾类别(即1_ 盲人、2_ 智障者、3_ 脑瘫者、4_ 截肢者及其它残疾者、5_ 脊髓损伤者)。

(3)用个位数上的数字_1—_8 来确定运动员在某个残疾类别中所分的级别(其个位数愈小,则残疾程度愈重)。例如,如果比赛秩序册上标明:9 月10 日10 点40 分将进行男子F58 级铁饼的比赛,我们即能了解到将要进行的是脊髓损伤需使用轮椅的男子最轻一级的铁饼比赛。


3、场地、器材、规则的特殊要求

(一)场地、器材

残奥会田径比赛虽然使用与奥运会同样的场地,大部分器材也一致,但是在细节上还有许多特殊要求。

1. 在训练场地方面:参加轮椅竞速赛的运动员与盲人运动员不能同时安排在同场地训练;轮椅投掷运动员的装备重,运送难度较大,可能要多增设场地。

2. T11 级全盲运动员使用的跳远及三级跳远的沙坑宽度必须在3.5 米以上,否则容易造成运动员受伤。

3. T11 级全盲运动员的1500 米以下比赛及T51—54 级轮椅竞速运动员的接力比赛需要占用两条跑道,因此在接力赛时,接力区1、3、5、7 道所临道次延长线的划法及裁判执法均有特殊要求。

4. 投掷项目要按照不同残疾级别使用不同的投掷器材,铅球应备有1 公斤、2 公斤、3 公斤、4 公斤、5 公斤、6 公斤和7.26 公斤七种不同的规格,分别与不同级别的参赛运动员相对应;使用不了铅球的重残运动员还需为其准备397 克重、39 厘米长、直径10.7 厘米的金属头投掷棒。

5. F51—F57 级坐轮椅投掷的运动员可以根据自己残疾的特点自制不违反规则的投掷凳或轮椅,因此场地上必须准备固定轮椅的装置,目前各比赛场地大部分使用长方形的金属轮椅固定板。

6. 参加轮椅竞速的运动员都要使用符合规则量身定做的竞速轮椅以及配套装备,包括:头盔、专用手套、风镜等。

7. 大会要为径赛领跑员和田赛引导员配备特殊服装、竞赛引导绳等。

8. 轮椅竞速比赛时所使用的风速测定装置及计圈显示都要按规定高度设置。

9. 起点要为上肢短缺的运动员准备起跑时需用的木块或海绵垫板。

10. 盲人T11 级、F11 级的运动员须配戴黑色眼罩或不透明眼镜,如不符合规则要求应使用竞赛管理部门统一配备的眼罩。

(二)规则

残奥会田径比赛规则在奥运会田径比赛规则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残疾类别在运动竞赛中的特殊性加进了特殊规则,在裁判法的执行上既要根据特殊规则的精神,又要根据每个级别不同的功能,甚至同一级别中分级医生证明的特有功能缺陷,参照国际比赛统一的尺度来区别执行,因此难度较大。现将主要的特殊规定归纳如下:

1. 针对盲人运动员在执行规则方面的特殊要求。T11 级和T12 级盲人运动员参赛径赛项目可使用领跑员,引导绳不能超过0.5 米,到达终点时必须是运动员先于引导员到达,在100 米至800 米比赛中每名运动员占用两条跑道。由于100 米、200 米、400 米比赛的T11 级和T12 级盲人运动员每组最多安排4 道,因此编排上不同于奥运会规则。T11 级的运动员参加1500 米以下的径赛和跳跃项目比赛及F11 级的运动员参加投掷比赛必须戴不透明的眼罩,并规定1500 米以上的径赛可更换一次领跑员。

T11 和T12 级运动员参加跳远、三级跳远的比赛不用起跳板而用起跳区,起跳区为1.22 米×1 米,铺上白灰。运动员起跳脚不超过白灰区临沙坑一侧的前沿均为有效,测量白灰区内的脚印前沿和跳入沙坑的后沿落点计算成绩,采用平行测量。跳远时允许T11 级运动员的引导员在沙坑方向某一地点用声音来引导运动员助跑;投掷时引导员可帮助运动员到投掷圈内确认方位,并在赛后帮助其离开投掷圈。裁判员在执行盲人竞赛规则时,常规的旗式裁判法已不适用,要随时用口语提示运动员;在允许引导员陪同参赛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引导员的犯规,引导员的犯规视同运动员本身的犯规。引导员需赛前申请,批准后需着特制的背心。

2. 针对轮椅运动员在执行规则方面的特殊区别

轮椅运动员投掷时可使用按照自身残疾特点自制的投掷凳,但其座位高度不能超过75 厘米。F32—F34 级、F51—F56 级的轮椅投掷运动员在投掷过程中臀部应始终与垫子或座位保持接触直到投掷器材出手。F51、F52、F53 级运动员可以在非投掷手上使用带子或手套,使非投掷手固定在框架上。

轮椅竞速运动员参加400 米以上的比赛时必须戴头盔。轮椅竞速比赛1500 米以上可以规定限定(关门)时间。轮椅竞速比赛规定,发现对手将超越自己,只要在被超越者的视野之内时,被超越者不准妨碍或阻挡。轮椅竞速接力比赛的交接方式是触及下一棒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位。裁判员在执行轮椅运动员规则时应注意较多的特殊性。如:由于将投掷运动员的轮椅固定相当费时,所以执行每人预赛连续投三次,决赛连续投三次的裁判方法;轮椅竞速比赛时,发令前,轮椅的前轮前沿不能超过起跑线后沿,到终点时要以前轮的轮毂接触到终点线内沿的垂直平面时停表。

3. 针对其他残疾类别运动员在执行规则方面的区别对于截肢(T42—T46 级)及脑瘫(T35—T38 级)运动员参加径赛时不规定采取4 点支撑方式或起跑器起跑方式。下肢残T42、T43、T44 级运动员在径赛中必须戴假肢。上肢残T45、T46 级运动员起跑时可使用垫子放置残肢,垫子应放在起

跑线后,颜色应和跑道相同。裁判员在执行站立式比赛(包括下肢戴假肢参赛的运动员)时,其裁判方法大致遵循健全人裁判法;田赛的跳高、跳远允许运动员不戴假肢,采用单脚跳的方式。总之,裁判员执行的尺度一定要与国际残奥委会(IPC)各有关组织规定的尺度一致,公平对待每一名运动员。


4、我国残疾人田径项目的运动水平及现状

田径项目是我国历年来参加残奥会的实力项目,既是我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的基础,也是我国残疾人体育项目中优秀运动员较集中的项目。1984 年我国第一次派团参加残疾人奥运会便获得了两枚金牌,分别由田径队的北京盲人运动员平亚丽和上海盲人运动员赵继红获得。在以后的几届残奥会上田径是中国代表团取得金牌最多的运动项目之一。2004 年雅典残奥会上中国代表团田径队以25 金20 银13 铜破15 项世界纪录的骄人成绩为全团获得金牌总数、奖牌总数第一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此外,已于9月11日在荷兰落下帷幕的2006年残疾人田径世界锦标赛,中国代表团48名运动员在参赛的93个小项中不负重望,以22枚金牌、12枚银牌、21枚铜牌,共计55枚奖牌的优异战绩,位列金牌和奖牌榜首位,并打破了5项世界纪录,创造了我国在IPC田径世锦赛上的最好成绩,延续了中国田径队在2004年雅典残奥会上创造的辉煌,也再一次在世人面前为组国赢得了荣誉。


5、观赛指南

(一)观看残疾人田径比赛应鼓励他们通过自尊、自信、自强的精神去拼搏,争取实现梦想,而不能以怜悯的心态去看比赛。

(二)理解级别编码的含义。如44 级运动员,十位数字4 表示是截肢运动员,个位数字4 表示是截肢的4 级,4 级一定比2 级的残疾程度要轻,因为2 级是截肢类较重的残疾(代表了一条大腿截肢),4 级是下肢残较轻的(代表了一条小腿截肢)。如果前面加“F”即F44,则说明是44 级的田赛项目,如果是T44 说明是44 级的径赛项目。如果屏幕上打着男子F44 级跳高,则一看就能懂得是一条小腿截肢(或者儿麻,相当于一条腿截肢)的运动员将要进行跳高项目的比赛。

(三)在盲人进行跳远比赛时,由于需要借助引导员的击掌声判断助跑起跳的方向,因此在盲人运动员即将助跑时,全场要保持安静,以利于运动员准确地助跑和起跳,取得好成绩(此时赛场上会有广播提示)。

(四)专用词汇

1. 比赛组别

盲人组(视障组)、弱智组(智障组)、脑瘫组、截肢组、轮椅组(脊髓损伤)。

2. 特殊名词

起跳区:全盲运动员不用起跳板而是使用1.22 米×1 米用白灰铺设的起跳区。轮椅竞速赛:运动员使用特制的轮椅在田径跑道上的竞速比赛。

轮椅固定板:投掷运动员将投掷凳固定起来使其投掷时投掷凳(椅)不移动的装置。

运动假肢:区别于生活用的假肢,这种假肢在假肢腔、关节和蹬踏扒地等部分的科技含量相当高,有一部分也称为智能假肢。

引导绳:领跑员与盲人运动员之间用来作引导的一根不超过50 厘米的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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